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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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英文First aid)係傷病者喺發生意外或患上急病時獲得提供嘅緊急救助,包括喺救援人員到達之前自行進行急救或家居護理。急救知識唔單止可以幫助拯救性命,亦能夠協助有關人士喺危險境況之下決定救助傷者嘅先後次序,盡量減輕傷亡情況同保障最多人嘅安全。急救知識同技巧可以提高家居、工作環境、街道上、玩樂時嘅安全意識。曾經接受過急救訓練,就可以喺有需要時施以援手,並且能夠分辨應該做定唔應該做嘅事情[1]

急救目的[編輯]

急救有三個主要目的,英文稱為「3Ps」,分別係:

  • 保存生命(Preserve life)
  • 防止傷勢或病情惡化(Prevent further injury)
  • 促進復原(Promote recovery)

做任何急救步驟之前,睇清楚環境,保障自身安全,都係大原則。重要考慮自己能力範圍,對患者施行急救,同搵人支援,同樣重要。

急救流程[編輯]

  1. 初步檢查
  2. 詳細檢查
  3. 記錄同監察生命表徵
  4. 診斷傷勢
  5. 治理傷勢
  6. 安排送院

處理危急事件嘅優先次序[編輯]

評估現場[編輯]

為咗保障自己、傷病者同旁人嘅安全,首先要評估現場嘅危險性,有需要時,將傷病者移離危險地同封鎖現場,並召喚增援。

初步撿查同將傷病者分類[編輯]

檢查傷病者嘅主要生命表徵,例如:檢查氣道、呼吸、脈搏、以及有可能出現致命嘅情況,例如:大量出血、複雜骨折、不省人事等。根據病歷、病徵、病狀、清醒程度嚟決定傷病者嘅先後次序。

優先處理[編輯]

  • 為不省人事傷者暢通氣道,將佢置於復原臥式。
  • 維持呼吸:為冇呼吸嘅傷病者進行人工呼吸。
  • 保持血液循環:為冇呼吸同脈搏者進行心肺復甦法或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術。
  • 制止出血,處理休克和固定骨折。

安排送院[編輯]

盡快將傷病者連同報告交畀醫護人員。若果傷病者要求將佢嘅情況代為轉告親友,應該將呢個要求轉告醫護或警務人員。

急救程序[編輯]

急救員到達現場之後,應該按照DR. ABC嘅口訣為傷病者進行評估。

確保現場環境安全(Danger)[編輯]

觀察同評估現場環境會唔會對施救者或者傷病者構成危險或者潛在嘅危險。如果有危險嘅話要先移除所有危險因素先至開始施救。如果危險因素唔可能喺短時間內移除(例如火災現場等),有可能需要將傷者移離現場,不過除非唔移開傷者會造成更大危險,否則應該儘量避免移動傷者。

例子一:火災現場[編輯]

如果急救員嚟到火災現場,見到有傷者喺火場入面,急救員係唔應該自行進入火場救人,因為有好大嘅可能自己都身陷火場,加重其他救援人員嘅負擔。應該等有專業設備嘅消防人員進入火場,將傷者救出嚟之後先再進行急救。

例子二:交通意外[編輯]

遇到交通意外嘅時候,急救員係唔應該直接行出馬路救人。如果急救員係揸車嚟嘅話,可以用自己架車係意外地點前50米嘅地方停低並打死火燈,然後着上反光衣物,先好落車救人,同時最後通知當局派人嚟維持交通,避免造成更多嘅交通意外。

檢查傷者清醒及反應程度(Response)[編輯]

暢通呼吸道(Airway)[編輯]

檢查呼吸(Breathing)[編輯]

檢查脈搏和循環徵象(Circulation)[編輯]

傷病者分流[編輯]

當發生大型事故,出現大量傷病者嘅時候,就需要按照傷勢性質同嚴重性進行分流,確定處理嘅優生次序。經分流後,傷病者會安置喺處理站嘅相應區域內,由醫護人員安排送院。傷病者分流制度將傷病者分四類:

  • 紅色:第一優先,需要即時處理
  • 黃色:第二優先,需要緊急處理
  • 綠色:第三優先,輕傷同能夠自行走動嘅傷病者
  • 黑色:第四優先,稍後處理

冇生命徵象、明顯死亡、或非常嚴重受傷以致難以救治嘅個案會列為黑色。死者會移送至臨時停屍間,由警員看管,

參考[編輯]

出面網頁[編輯]